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暴论:DDD (领域驱动设计)是软件工程乌托邦

Published: at 10:18

暴论

大概在两年前,当时还在写 Java ,感觉 Spring Boot 写起来很丑陋,并且代码组织起来怎么看怎么不舒服,于是一口咬定一定是架构的问题。总之就开始满世界寻找最“先进”和“现代”的架构是什么,对于架构来说毫不意外答案会是微服务架构,而微服务是一个技术尺度的架构,对于设计软件帮助不大。 而与微服务经常并列出现的,就是 DDD ,领域驱动。

不得不说领域驱动这个名字看着就很酷,而它的概念更酷,年幼而缺乏经验的我,当初很快就把 DDD 当成了所有问题的唯一解,开始尝试、实践,并告诉所有人你们的架构太 low 了,快换成 DDD 吧。然而在经历过一次失败,以及对 DDD 原书以及两本名家批注进行反复阅读和研究之后,我得出了一个完全相反的结论 —— DDD 是乌托邦。

上图是一张来自于 appflowy 文档的 DDD 分层架构图,虽然这是一张 DDD 的架构图,但它也符合在软件行业自古以来就有的三层架构。

这一点是非常巧妙的,DDD 实际上和三层架构并不冲突,而是扩展指导了第二层的实现方式,也就是针对原本的三层架构,做了更多的约束和要求。 用 DDD 自己的语言讲就是缩小了解空间,而解空间越小,问题空间也就越小,所以与大多数软件都适用三层架构不同,更少的软件将适用 DDD 。

那么具体哪些问题适用使用 DDD 作为解呢?其实原书的标题说的很明白 —— 《领域驱动设计:软件核心复杂性应对之道》,就是“软件核心复杂性”,实际上讲业务复杂性更顺口一些。 根据 DDD ,只有极高的业务复杂性将会适用 DDD ,那具体多高才用 DDD 呢?这是一个留给后世思考的问题,而我的答案是,不论多高,都不用 DDD

乌托邦的意思是完美的社会,而 DDD 描述的是一个完美的软件架构,如果讲环境理想化,我们有无穷无尽的人力,每位工程师直接的配合都是完美的,对业务、项目、技术的理解也都完美并且一致,那么不论任何软件都应该用 DDD 。 但现实的平面却无比粗糙,我们通常有不够用的人力,糟糕的团队合作,工程师的水平参差不齐,沟通几乎充斥着误解和矛盾,所以我认为不论软件多复杂,都不应该用 DDD。所以哪怕当软件复杂度高到 DDD 开始 make sense 时,就算使用 DDD ,也无济于事。

那如果 DDD 不是复杂软件的解,解是谁呢。我不知道,就像我不知道人类社会的解一样。

分层架构与 MVC

刚学 Spring Boot 时,每写一个 HTTP API ,都要写一个 @Controller annotated component ,以及一个 @Service 和一个 Repository (忘了用什么注解了)。这个东西在国内经常被称为“ MVC ”。而 MVC 的全称是 Model–view–controller ,和 Service 以及 Repository 属于是毫无关联。

MVC 其实并没有要求写 Service 和 Repository ,它只是要你在 Controller 里面返回 ModelAndView ,至于你的 Model 是数据库连接层还是一个变量,它不管的。我们通常写的这三层,其实是在函数尺度实现上文提到的三层架构。 如果我写一个 Controller 函数,然后直接原地返回一个字符串变量,那也可以算 MVC ,甚至可以算三层架构。

分层架构带来的可测试性

在写完一个接口时,想测试一下写的行不行,会怎么做呢。在刚学 Web 开发时,很多人会本地开一个数据库服务器,然后打开 API 测试工具,输入 localhost ,然后填好参数发一个请求。这一套流程在行话上叫做端到端测试,并且是手动的端到端测试。

在软件工程质量保证届,我还有一个暴论,就是“源代码质量=测试覆盖率”,这个地方的测试覆盖率,并不是说你手动多测几个情况就行了,而是要使用自动测试,并且尽可能大量编写单元测试。

单元测试中的单元,最常见的就是一个函数,而我编写的程序是一个 Web 服务,展开来讲是一个处理 HTTP 请求,然后执行一段业务代码,最后调用数据库 API 的流程。 如果不进行合理的分层,我们就只能本能地做手动端到端测试,每一次执行测试必须由一个 HTTP 请求开始,最后以一次完整的数据库操作结束。

在这个流程里如果我们遵守分层架构,就会产生三个函数,如果对这三个函数进行合理的解耦,就可以针对不同的阶段编写多个单元测试了。